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建南平地区,今年来多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旨在吸引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人口进城安居,以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
1、年初,从十个方面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今年年初,南平市就出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从十个方面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中包括缓解房企拿地资金压力;允许商改住,加大商办产品去库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延平区/建阳区率先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鼓励买房团购优惠、支持购房补贴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出台楼市政策。
2、3月16日, 出台绿色建筑贷款优惠
凡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购买新建全装修成品住房两类,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高质量住房,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的政策优惠。延平区、建阳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66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48万元。
3、4月8日,南平延平区上调公积金额度
4月8日,南平市延平区出台楼市新政,包括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5万元(即单人40万,双方55万);细化购房补贴具体措施,购买新房给予每平100元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商办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车位补贴1000元等。
《措施》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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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措施 |
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5万元,在延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5万元;夫妻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
二、购房凭证抵扣措施 |
凡在延平区中心城区进行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若实行同城异地购房安置,根据需要另制定《购房凭证使用办法》。购房凭证持有人在延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购房凭证金额可抵交购房款。 |
三、完善教育和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措施 |
在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时,区自然资源局应提前向区教育局征求学生就学安排方案。新建小区临近学校有学位的,依据区招委会研定的政策,原则上就近安排入学;需配建新建小区学校的,要预留学校建设用地,并在土地出让收益中,给予安排配套建设资金,与小区的建设同步进行,与小区交房同步交付使用。 |
对已在建、在售楼盘,区教育局要按照市政府规划建议方案,统筹解决好入住业主义务教育子女入学问题,明确开发企业宣传真实信息,让购房者了解购房实情。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对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及时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对拟出让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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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购房补贴措施 |
1、购房人购买延平区新建商品住房。按备案合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
2、购房人购买延平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和车位)。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按备案合同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购房补贴,每套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车位按个给予每个车位1000元的购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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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间在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已缴纳购房契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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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提供,补贴资金总量2000万元,按申请时间顺序补完为止。 |
资料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4、4月12日 南平下调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
4月12日,南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取消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个人账户应保留最近12个月归集额的规定;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在南平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房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职工可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补充购房首付款。购房职工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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