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2022年广东省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20223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面向服务业提出普惠性纾困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广东省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3.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4.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4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6.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进一步升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出租出借管理模块,省直及各地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通过系统办理减免租金有关事项。

7.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两次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8.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普惠型小微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9.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引导实际银行贷款利率下行。优化银行账户管理和服务,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管理。杜绝变相收费、隐形收费、收费应降未降等情况,督促商业银行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10.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服务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服务业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1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切实减轻服务业领域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12.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先补齐缓缴的单位部分和代扣的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

13.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各市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餐饮、零售等服务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shz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中国就业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未来投资预测报告(2022-2029年)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有机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有机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

为加强固废处理能力,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加快推进尾矿、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技术研究,推动回填充填、生态修复、建材生产及用作路基材料等规模化利用。

2024年11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担保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我国及部分省市担保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2024年11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环保行业相关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环保行业相关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推动环保技术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8月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在环境监测领域,运用移动物联网技术实现信息采集、存储和追溯,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2024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冰雪旅游行业相关政策: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

我国及部分省市冰雪旅游行业相关政策: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

为促进冰雪旅游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发展冰雪旅游,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支持重点地区开展冰雪旅游资源调查,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优化提升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2024年11月1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养老行业相关政策: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养老行业相关政策: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

为推动智慧养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

2024年11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

为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和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2024年11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养旅游行业相关政策:丰富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金融服务场景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养旅游行业相关政策:丰富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金融服务场景

为推动康养旅游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商务部发布的《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鼓励发展数字、绿色、健康等消费,开展家居焕新、国潮焕新、场景焕新等网络主题促销,围绕新品体验、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医疗康养等打造一批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培育一批数字消费品牌。

2024年11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为积极开展发展金融服务,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2024年11月0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