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从宏观经济走势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整体上处于较快上升阶段。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消费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这为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长期宏观环境。
国家层面批发零售行业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批发零售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投资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年来,批发零售行业提供了良好的中长期宏观环境。因此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将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具有发展前景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体现在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中,同时又要考虑修订后的行业分类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国家层面批发零售行业政策
发文时间 |
有关部门 |
主要内容 |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2020-03 |
海关总署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
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
2019-03 |
药监局综合司 |
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将药品零售企业“挂证”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2018-12 |
海关总署 |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地方层面批发零售行业政策
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批发零售产业发展,如《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48号)》等。
地方层面批发零售行业政策
省份 |
发文时间 |
政策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0-03 |
《关于印发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零售和餐饮业平稳运行十条措施的通知(桂商运发〔2020〕12号)》 |
山东 |
2020-02 |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15-12 |
《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山东省批发零售餐饮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贵州 |
2019-04 |
《关于印发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48号)》 |
浙江 |
2018-06 |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
2017-09 |
《关于印发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
北京 |
2018-01 |
《电影放映场所、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及印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试行)》 |
海南 |
2017-03 |
《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YA)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