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简称健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是指在被保险人身体出现疾病时,由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的支付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收入损失、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费等。此种保险多与伤害保险合办,也有与人寿保险合办的。为防止道德危险,办理健康保险时,保险人通常都规定一段试保期间,对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后发生疾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方负赔偿责任。
国家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健康保险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2014-2022年国家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 | 完善健康保险单独核算、精算、风险管理、核保、理赔和数据管理等制度。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独立的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加强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尽快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机构诚信记录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
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
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
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 | 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序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多方位鼓励引导,积极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建立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对接机制,方便患者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需求。 |
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
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
2020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 |
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按规定探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
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 |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 |
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 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鼓励围绕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建立健康管理组织,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 |
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健康保险行业发展,如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1年 | 江苏省 | 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面向中老年人群开发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养老储备保障机制。 |
2022年 | 云南省 | 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 |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聚焦重点解决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负担,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医疗救助对象适当倾斜。 |
2022年 | 广东省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
2022年 | 河南省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 |
2021年 | 江西省 | 江西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 |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加强产品创新,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和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领域的作用,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
2021年 | 湖南省 | 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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