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国家层面绿色金融行业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绿色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投资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绿色金融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利用大数据,增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2015-2022年国家层面绿色金融行业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5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 |
2016年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 |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 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推广与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 |
2017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稳妥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
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 | 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合理评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
2019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
2020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 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机制。 |
202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四部门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 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构建工业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数据库体系,推动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强化碳核算产融合作。 |
2021年 | 中国银保监会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 要努力探索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
2022年 | 中国银保监会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利用大数据,增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
2022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绿色金融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如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在有条件的园区、地区开展制造业企业碳账户和碳核算等绿色金融试点,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2年 | 广东省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在有条件的园区、地区开展制造业企业碳账户和碳核算等绿色金融试点,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 |
2021年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 健全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编制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将绿色金融评价结果作为激励措施的参考依据,从货币政策工具、监管容忍度、监管评级、考核通报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激励引导,提升金融机构绿色意识。 |
2022年 | 江苏省 | 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探索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融合新模式,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
2022年 | 湖北省 |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湖北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 支持武汉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鼓励申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推广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
2022年 | 天津市 | 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创新性业务。 |
2022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 | 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河池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落实好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建设“河绿通”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备选项目库,强化政银企联动。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加快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和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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