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是指生产经营的杀猪行为或活动,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这是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国家层面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生猪屠宰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未来投资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为了促进行业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比如2021年10月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从 2021 年开始,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创建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2年3月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等畜高居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
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保证畜高产品质量安全。 |
2021年10月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
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从 2021 年开始,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创建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 |
2021年9月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 “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 “ 三抓两保 ” (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
2021年7月 |
《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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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猪大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支持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启动实施第三次全国畜高遗传资源普查,强化种质资源安全保存和精准鉴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畜高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离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开展种高离生产性能测定. |
2021年6月 |
《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索》 |
政府猪肉储备是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近一段时期,“ 猪周期”品加非测猪瘟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生猪产业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政府猪肉储备在发挥保供稳价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储备体系不健全、储备规模弹性不足,储备香吐机制不灵活、工作协同性不强等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更求,迫切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提升生猪和猪肉市场调控能力,合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保障生猪生产相对稳定、猪内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 |
2020年6月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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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掌握生猪收购贩运情况,切实规范生猪收购贩运行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的衔接,降低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风险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如2020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规划:到2025年,全省猪肉、禽肉产量分别保持在245万吨以上、14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保持在3300万头以上、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家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建设一批全产业链现代化企业,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构建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套发展的现代化生猪、家禽产业体系,实现“四个转型”。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青海省 |
2020-09-29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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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 保供的决策部署,加快生猪生产恢复进程,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确保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制定加快生猪生产恢复的十条 措施。一、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二、尽快启动“仔猪贷”,解决猪源不足问题。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形成产能。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养殖资金不足压力。五、加大土地供给力度,满足养殖用地需求六、落实环保政策,提高养殖场建设效率。七、简化仔猪种猪调运流程,提高“非瘟”检测效力。八、加大重点企业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建设困难。九、强化统计沟通对接,确保真实反映生产状况。十、提前谋划明年工作,确保产能持续提高。 |
云南省 |
2020-06-12 |
《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 |
加大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力度。生猪养殖及辅助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用地规模根据生产及投资规模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20亩,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过25亩。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的,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
广东省 |
2020-05-07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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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我省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从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到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的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质量安全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
2020-01-02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到2025年,全省猪肉、禽肉产量分别保持在245万吨以上、14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保持在3300万头以上、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家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建设一批全产业链现代化企业,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构建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套发展的现代化生猪、家禽产业体系,实现“四个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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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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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对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的宜林地内实施的生猪养殖项目,可按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其用地范围只适用于生猪养殖用地,只能使用宜林地。生猪养殖项目使用宜林地以外林地,以及其他养殖项目使用林地,都属于改变林地用途,都需要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
新疆兵团 |
2019-12-26 |
《加快兵团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2019-2025年)》 |
在保障兵团市场供给的基础上,兵团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兵团生猪总存栏保持在200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存栏达到25万头以上;出栏生猪350万头以上;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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