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是供车辆停放之场所。停车场有仅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的简易停车场,亦有配有出入栏口、泊车管理员及计时收款员的收费停车场。现代化的停车场常有自动化计时收费系统、闭路电视及录影机系统。
国家层面停车场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停车场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趋势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为了促进停车场行业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中提出: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实现车辆管理智能化。增设无人值守设备:实现扫码缴费、无感支付,减少管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1.5 |
国务院 |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
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 |
2020.12.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 |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 |
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实现车辆管理智能化。增设无人值守设备:实现扫码缴费、无感支付,减少管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
2020.11.02 |
国务院办公厅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
《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了 “快充”的重要地位: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依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下一阶段的发展中占据者重要位置。 |
2020.10.1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 |
《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 |
《方案》提出更好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探索停车场综合运营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停车场经营多种业态,进一步增加停车场运营收益。 |
2020.08.03 |
交通运输部 |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一是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主实施。二是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先进技术的行业应用,包括5G、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网络安全、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如自动驾驶等)等。三是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科技研发支撑能力建设。 |
2020.07.10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意见》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其中停车设施属于完善类,智慧化改造属于提升类。 |
2020.07.07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 |
《通知》明确,县城停车场建设的重点领域,应立足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政府主导停车信息平台等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P+R”停车场建设。居住社区配建停车场、棚改区停车场、各类商业设施配套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工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按照相关领域规划政策要求推进建设。 |
2020.06.28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 |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加快探索政府投人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的PPP模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城市智慧停车发展模式: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推动5G、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深度融合。 |
2020.04.03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
印发任务提出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健全城市路网系统,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行人过街设施。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潢设施。健全停车场、智能快件箱、社区菜市场等便民设施。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 |
2020.04.01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
计划安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其中包括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对于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进行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推行弹性停车、潮汐停车、错时停车,进行专业规范停车资源管理。 |
2019.12 |
中共中央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
提出加强市政管网、城市停车场、冷链物流等建设,加快农村公路、信息、水利等设施建设。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停车场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停车场行业发展,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中规划:创建100个停车资流共享利用项目被列为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同步建立停车资源共享信息系统,在16个区累计创建100个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北京市 |
2021修订 |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1修订) |
2022年1月1日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修改为:“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在驶离停车位之日起三十8内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三十日期满后,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催缴。停车人应当在补缴期限内及时补缴欠费”。 |
2021 |
DB11/T 837-2021《(北京)机械式停车场(岸)工程建设规范》 |
2022年1月1日实施,规范规定了机械式停车场(库)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机械式停车场(库)构成、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型及使用要求、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辅助设施、施工安装与验收。适用于机械式停车场(库)新建与扩建工程。机械式停车场(库)改建工程宜参照执行。 |
|
上海市 |
2019.01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
创建100个停车资流共享利用项目被列为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同步建立停车资源共享信息系统,在16个区累计创建100个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 |
广东省 |
2018.11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4号) |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规划和用地指标保障,优先保障城市停车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停车场用地供应,鼓励以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进一步明确多种供应方式下的土地使用年限。完善新建独立占地和配建停车场优惠改策。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停车场。促进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增加停车设施供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
广州市 |
2020 |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2020修订) |
条例剧除原第六十三条第二教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不按照规定纳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的:逾期不缴纳的:处以二百元罚款的规定。将原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地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设备具体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2020年9月实施。 |
南京市 |
2020.05 |
《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宁交规范[2020] 1号) |
属地区政府应对辖区范围内50000 平方米以下地块、边角料地块进行梳理储备,优先用于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对辖区范围内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空闲场地等,可结合周边停车需求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鼓励产权人在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扩建或新增建设公共停车场。改建、扩建或新增建设方式包括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既有建筑屋项、拆除部分既有建筑建设、既有平面停车场改建等。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增建公共停车场,由建设用地权属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 |
杭州市 |
2020.04 |
《(杭州)临安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的通告》( 2020) |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的停车场(包括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超配建设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道路公共泊位,不包括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老旧小区封闭管理的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
2019.12 |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2020) |
对杭州市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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