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国家层面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为了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2月发改委、住建部、卫生部 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规划: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2年4月 |
生态环境部、住建部 |
《“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
到2025年,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编制工作手册,开发专门“APP”程序,实现排查程序、成效判定标准化。 |
2022年2月 |
发改委、住建部、卫生部 |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 |
2022年1月 |
工信部、等三部门 |
《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
明确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3万亿元。加强固体废物处理装置研发,有效提升市政污泥处理能力﹔加大工业污泥改造力度,提升资源化水平和效率。 |
2022年1月 |
工信部、发改委等11部 |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
明确到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满足政策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上有序承接发展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可再生能源等优势产业。 |
2021年10月 |
发改委、水利部等4部 |
《“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
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 |
2021年6月 |
发改委、自然资源部 |
《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
《行动计划》指出,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 |
2021年6月 |
发改委,住建部等 |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
《规划》旨在有效缓解我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
2021年3月 |
全国人大 |
《长江保护法》 |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长江流域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2021年1月 |
发改委联合科技部等9部委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提出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要求。 |
2020年10月 |
国务院 |
《面向2035的新材料强国战略研究》 |
提到关键战略材料领域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主要包括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新型能源材料、高性能分离膜材料等。 |
2019年10月 |
工信部等三部门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将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作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三个重点方向,其高性能分离膜材料被列入关键性战略材料。 |
2019年3月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将功能性膜材料、陶瓷膜、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等技术开发与应用、纳滤膜和反渗透膜纯水装备等列入鼓励类目录。 |
2018年11 |
国务院 |
《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明确了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的目标;2020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国家应重点培育分离膜技术 |
2017年11月 |
科技部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要重点发展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陶瓷等战略新材料,大力提升功能材料在重大工程中的保障能力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污水处理行业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如2021年5月发布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出:作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领域一部总纲性的地方性法规,是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有力举措,填补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综合立法的空白。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江苏 |
2021年5月 |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条例》作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领域―部总纲性的地方性法规,是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有力举措,填补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综合立法的空白。 |
2021年12月 |
《江苏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 |
到2025年,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工业废水重复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
|
浙江 |
2021年4月 |
《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
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体系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基本实现高水平水利现代化。建成洪旱无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浙江水网”,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防洪御潮能力达到国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 |
河北省 |
2021年11月 |
《河北省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
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49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7.5万吨/日以上,其中唐山市新增5万吨/日以上,沧州市新增12.5万吨/日以上。 |
上海 |
2021年1月 |
《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要求到2025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8%,规模达到2500 亿元以上;实现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推进“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10家节能环保龙头企业,100家核心企业和1000 家特色企业。 |
沈阳市 |
2021年11月 |
《沈阳市“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 |
规划基准年为2020 年,规划至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30%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
北京 |
2022年2月 |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 |
到2035 年北京市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中心城区规划再生水厂22座,总规模达到504.5万立方米/日。城市副中心、新城及乡镇集中建设区规划再生水厂169座,总规模达到409.7万立方米/日。 |
四川 |
2022年5月 |
《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规划显示,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将从2020年的58.37%提高到75%。 |
广西 |
2022年1月 |
《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
到2025年,确保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0万吨/日、力争达到750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确保达到3.5万吨/日、力争达到4万吨/日的目标。同时加强与全国“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
广东 |
2022年2月 |
《广州市污水系统总体规划(2021-2035)》( 公开征求意见稿) |
在广州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根据该稿,到2035年,全市污水处理厂( 净水站)将从现有的63座增加到96座。意见稿提出,至规划期末,实现固本清源、慧管互联的水污染治理格局。高标准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高质量创建排水达标单元,构建“智慧水务”排水管理蓝图,构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城市治污韧性和包容性。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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