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我国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化妆品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相关制度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衔接。
我国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6年9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 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加强日用化学品相关标准样品(物质)研制。 |
2016年10月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
2017年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 推动修订药品管理法。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基本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配套规章制修订。 |
2021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检技术、网络监测等方面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
2021年9月 |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 | 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 优化进口食品化妆品样品检验监管。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在符合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样检测。进口用于特殊化妆品注册或普通化妆品备案用的化妆品样品、企业研发用的非试用化妆品样品、非试用或者非销售用的展览展示化妆品,可免予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免予进口检验。 |
2021年9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 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
2021年12月 | 国务院 |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 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 |
2022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 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功能性化妆品、日化产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 |
2022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 加强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相关制度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衔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化妆品行业的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持续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本市药品监管数字化水平。
部分省市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
省份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黑龙江省 | 2021年12月 | 黑龙江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 | 健全化妆品监管机制。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确立的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委托生产、自查停产报告、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风险监测和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对接国家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推广使用快检技术,强化网络监测,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
江西省 | 2022年7月 | 江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 大力发展食养产品、中药功能食品、特殊功效化妆品、中药精油、日用品、药酒等大健康产品。 |
云南省 | 2022年7月 | 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 | 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
天津市 | 2022年7月 | 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 | 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持续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本市药品监管数字化水平。 |
江苏省 | 2021年12月 | 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 推进化妆品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与化妆品流通业态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 |
浙江省 | 2020年7月 | 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 | 加快提升化妆品品质。引导企业树立品质意识,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化妆品管理法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化妆品行业提标贯标行动,实行全过程把控。落实企业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重点企业化妆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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