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流通是衔接产销、贯通工农、链接大规模生产与分散消费使用的桥梁纽带,其产业链上游承接的是农资市场,如化肥、农药、种子等;下游是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拥有分散性、季节性、地域性、滞后性等特点。
国家层面农资流通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农资流通行业发展深度研究与投资趋势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农资流通行业发展,我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农资流通行业的相关政策,如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
国家层面农资流通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08 |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 关于全力做好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各地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农资产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组织相关骨干农业生产物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大型运输企业进行运输供需对接,详细了解当前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摸清重点物资的布局、数量、运输路线,认真梳理运输存在的问题,精准做好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
2021-06 | 商务部 | 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 | 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 |
2021-05 | 财政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 | 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
2021-04 | 交通运输部 | 关于做好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 鼓励和引导交通运输、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及邮政快递、农资流通等龙头骨干企业,推广使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提高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的应用比例,逐步建立生产—仓储—中转—消费之间的循环使用体系,逐步从点对点的小循环扩大到多个网点之间的大循环,使周转箱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的国民经济大循环。 |
2020-11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 |
2020-02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 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 | 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尽快全面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城乡交通运输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确保农民正常下田、农机顺利上路、农资顺畅流通。 |
2017-02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 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部分省市农资流通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农资流通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农资流通产业发展,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建设和完善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粮食储运、加工、销售和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现代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活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好“供销合作社+”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部分省市农资流通行业相关政策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黑龙江 | 2021-11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建设和完善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粮食储运、加工、销售和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现代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活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好“供销合作社+”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
湖北 | 2021-07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加强种子、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推广,以标准化控制生产、流通、存储等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质量可控,力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全覆盖。 |
上海 | 2017-0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
北京 | 2016-11 | 深化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推行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延伸农业服务链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收储加工、技术推广、技能培训等系列化服务。 |
广西 | 2011-0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12号) | 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行农超对接,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
山西 | 2004-09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要充分发挥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农资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优势,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吸收小型农资经营企业加盟,扩大经营规模,建全和完善全省农资终端销售、零距离服务平台,通过连锁经营和组织农资经纪人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河北 | 2004-08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 建立新型农资流通组织,推动农资流通现代化。加快推进国有及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企业改革,更好地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资经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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