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行业监督管理体制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发改委、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市政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行业自律管理体制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生产、服务、研发、管理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业务包括: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等。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是由从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与会员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积极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健全自律性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两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相关的法规及政策如下:
时间 |
制定单位 |
产业政策 |
内容概要 |
2022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挥环境基础设施协同处置功能,打破跨领域协同处置机制障碍,重点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焚烧炉渣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有效衔接,提升协同处置效果。 |
2022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
2022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 |
《关于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围绕中小型污水治理装备、组装式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智能好氧发酵一体化装备、滤料制造装备、小型垃圾焚烧装备、撬装式土壤修复装备,探索和推广模块化、数字化生产方式,加快智能化升级。 |
2021年11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
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
2021年9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
《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尽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 |
2021年8月 |
《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 目建设工作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国家能源局 |
提出在补贴项目上分类管理、在央地分担上分类管理、在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明确申报2021 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 配置项目 |
2021年5月 |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 规划》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确定“十四五”时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对未来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
2020年9月 |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更好的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 |
2020年7月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 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住建 部、生态环境部 |
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原则上地级以上城市 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使用 |
2020年7月 |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纳入补贴范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违法情形被处罚的,电网企业应核减其相应焚烧炉违法当日上网电量的补贴金额;一个自然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上述违法情形的,电网企业应取消当月补贴资金,并暂停拨付补贴资金。自最近一次出现上述违法情形的次日起,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连续30日监测数据达标的,可以恢复发放补贴资金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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