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批发业(F5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F51批发业”大类下“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调研报告(2022-2029年)》显示,电子元器件是电子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并实施关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政策与规划,对产业布局与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是由电子元件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协会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规范会员行为,培育维护良好的电子元件产业市场环境;发挥政府、会员、市场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电子元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下设电阻电位器分会、电容器分会等多个分会。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分销商分会是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IDH/ODM/OEM、行业服务单位和电子元器件生产商自愿结成的非盈利行业分会,是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下属的二级分会,并接受中国信息产业商会的领导。主要宗旨为推动授权电子分销服务体系在中国发展,致力于可信电子元器件供应链建设。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电子元器件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支持电子元器件相关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下游行业消费、规范行业管理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主要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如下:
主要政策法规 |
发布单位 |
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2-09 |
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统筹有关政策资源,加大对基础电子产业(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制造业)升级及关键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基础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配套的,企业无需就电子元器件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建议》 |
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 |
2022-07 |
积极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主要涉及装备制造、核心电子元器件、化工化学、冶金铸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 |
《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1.12 |
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 |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改委等8部委 |
2019.11 |
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发改委 |
2019.11 |
将“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
工信部、发改委 |
2018.7 |
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
《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 |
商务部等8部委 |
2018.4 |
创新发展流通供应链。推动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实现系统对接,构建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供应链需求、库存和物流实时共享可视。 |
《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工信部 |
2017.11 |
加快实施绿色制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聚焦盾构机、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重型机床及油气田装备等关键件再制造,以及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广,推动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标准研制和评价机制建设,探索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再制造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技部 |
2017.04 |
指出亟需加强制造基础能力方面的科技创新,制造业基础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其中基础材料、关键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传感器、控制系统、软件工具及平台等众多领域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关键工艺研究都没有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工艺装备、测试与实验装备、标准化等共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亟需科技攻关。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12 |
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发改委 |
2016.12 |
突破人工智能、低功耗轻量级系统、智能感知、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以及面向特殊行业和特殊网络应用的专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积极推进工业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能源电子、金融电子等产品研发应用。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全面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 |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发改产业[2016]1982号) |
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 |
2016.09 |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C27)继续列为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生产性设备、零部件(不予免税产品目录中产品除外)给予贴息支持。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2015.05 |
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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