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
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排查,合理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入住意愿的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持续推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清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专业照护能力,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水平,全部完成法人登记,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社区居家定期探访制度。
“十四五”时期河北省保定市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工程
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 |
支持每个县(市)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
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能力建设 |
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负责人队伍,强化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技能、照护知识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公办供养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具备条件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 |
二、持续推进普惠型养老服务
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合理确定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和价格,明确受益范围和支持标准,由市场机制形成普惠养老分级服务价格,向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差异化服务。完善农村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利用中央、省级、市县等各级各类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加快建设农村公益性养老院。
相关行业报告参考《中国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态势研究与投资战略研究报告(2022-2029年)》
“十四五”时期河北省保定市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建设工程
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
每年遴选一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调动吸收各类资源要素投入养老,实现政府兜底养老服务与社会普惠养老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
农村公益性养老院建设 |
综合利用中央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省级财政养老奖补、地方财政预算等资金,同时吸纳社会资本,50%的乡镇建设1所公益性综合服务养老机构(中心)。 |
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服务范畴。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开展国家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摸清失能(失智)、重残老年人的底数和基本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提高养老服务精准度。
“十四五”时期河北省保定市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程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
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 |
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 |
到2025年,摸清失能(失智)、重残老年人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身体情况、经济状况和基本需求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根据需求配置相应的资源和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精准度。 |
资料来源: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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