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已脱贫人口就业援助。优先组织已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加强已脱贫人口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发布,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优先留用已脱贫人口,建立企业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优先帮助转岗就业,将就业转失业的已脱贫人口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加强就业帮扶,及时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优先落实扶持政策,对企业、服务机构以及已脱贫人口,优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交通费补贴等政策,全力帮助已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尊重已脱贫人口意愿,多渠道帮助返乡留乡已脱贫人口就业创业。
相关行业报告参考《中国就业服务行业发展深度研究与投资趋势分析报告(2022-2029年)》
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托底保障。落实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及时将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就业。扩展公益性岗位,加强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积极推行女性孕期、哺乳期弹性工作制度,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并从职业培训、特定就业岗位等方面为其提供必要的就业支持。做好脱贫人口、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等特定群体就业工作。全面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把政策、资金、培训等重点用在已脱贫人口上,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已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资料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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