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以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为依据,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民生保障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空间布局、人口总量结构等因素,加快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作为各县(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逐项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同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落实情况监测预警,强化实施效果反馈利用,全方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地落实。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相关行业报告参考《中国公共服务行业发展现状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亳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领域 |
服务项目 |
幼有所育 |
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共计8项) |
学有所教 |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共计9项) |
劳有所得 |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计12项) |
病有所医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计16项) |
老有所养 |
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计4项) |
住有所居 |
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计3项) |
弱有所扶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计14项) |
优军服务保障 |
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计4项) |
文体服务保障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共计8项) |
资料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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