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点领域普惠,强化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扩大适度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相关行业报告参考《中国公共服务行业发展现状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
一、增强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制定托育机构布局和项目建设规划,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布局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用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婴幼儿家庭养育创造便利条件。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努力推动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全覆盖。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担负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充分发挥公办园和优质民办园示范作用,培育建设一批市一类园和市特优公办园。大力发展公办园或公办幼儿园分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采取“政府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委派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推动城市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强化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推动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大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力度,推行公办幼儿园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服务,杜绝幼儿园“小学化”。
加快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发展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提高学生生涯发展意识和生涯规划能力。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化发展。实施县中发展提升校长教师培训专项计划,完善教师补充激励、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机制。
加强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引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健全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实施“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社区助餐工程”,构建城市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加强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增加社区嵌入式小微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供给。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扩宽优质医疗覆盖面。着力打造省级中医医疗中心、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全力争创国家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全面提升市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感染、妇产等专科诊疗能力提升。积极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强化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健全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
改善优化住房条件。坚持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模式,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引导租赁企业收储分散式房源集中改造后开展经营,引导房地产企业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物业小区管理达标升级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亳州市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工程
普惠托育 |
新建和在建城市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无托育服务设施的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严格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全市每年建成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2个,各县(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托位数达17500个。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托育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功能衔接。支持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 |
普惠学前教育 |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引导市一类公办幼儿园、市特优园通过承办新园、举办分园、合作办园、学前教育联盟等形式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带动城乡学前教育共同发展。 |
普惠养老 |
支持县(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广老年助餐、助浴、助洁服务。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
优质医疗 |
支持智慧医院建设,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智慧医院创建。发展互联网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完善远程心电、远程医学影像系统运行机制。到2025年,新建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3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21个,基层医疗机构100%拥有中医药服务能力,50%达到示范标准。 |
一、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
统筹用好规划、土地、投资、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引导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优质优价运营,提高定价调价的透明度,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促进价格普惠。探索包容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开展第三方服务认证,畅通群众参与监管渠道,全方位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资料来源: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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