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林草资源,推进林草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林草产业产量、质量稳步提高,供给结构、产业链条全面优化,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资源综合效益大幅提升,为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做出新贡献。
相关行业报告参考《中国林业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未来投资预测报告(2022-2029年)》
一、扩面增量,增强林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立足林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条件,围绕扩规模、丰品种、调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管理制度供给,将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种植业精品化标准化,加工业精深化集群化,服务业规模化多元化,延伸产业链、保障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扩大林草产业规模总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草产品的需要。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重点
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重点 |
做实做大资源培育基地。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推进林草种植业精品化发展。加快建设“塞外红”蒙富河套酥梨”等鲜果、捺子、红枣等干果、文冠果、元宝枫等木本粮油、肉欢蓉、锁阳、甘草等林下药材及优质草和观赏草等优势特色林草产业示范基地,扩大资源有效供给,引导形成产业集聚。鼓励地方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或通过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商品林实施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基地。允许对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进行评估后,依法依规调整林种,种植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的木本粮油树种。依托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质量提升等工程,促进传统产业基地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支持适宜地区适度开展优质草种植和繁育、天然打草场改良提质增效。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与示范引领,到2025年,建设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5个。加强优良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草种选育、扩繁和推广利用。 |
做优做强精深加工产业。推进林草加工业精深化集群化发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鼓励市场主体改善林草产品储藏、保鲜、分级、包装条件,提升初加工水平。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动林草加工业精深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沙棘、捺子、文冠果、扁桃等非木质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优化牧草加工产业布局,推动优质首蓿、燕麦、羊草等生产加工扩面增效。加快产品研发、市场准入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非木质林草产品附加值。 |
做活做长生态服务业。积极融入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林草服务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扩大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品质和精细化程度。创新开发生态 新业态新产品。引导有条件地区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慢生活体验区、休闲区、养生基地、露营基地等生态服务示范基地,推进基地现代化、标准化建设,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
支持森工集团开展经济林培育。通过对宜林两荒、巳垦林地退耕地营造经济林,开展抚育、经营、平茬复壮、促进结实等措施,到2025年沙棘、西伯利亚红松等完成经济林新造面积1万亩,经济林改培面积10万亩。 |
二、提质增效,构筑现代林草产业体系
持续推进林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化、融合发展,实现林草产业供给结构、产业链条全面优化,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加快形成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质量效益型现代林草产业体系,促进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构筑现代林草产业体系建设重点
构筑现代林草产业体系建设重点 |
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以林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大户为重点,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自治区级林业龙头企业规模。到2025年,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8家。引导发“展以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林农为基础的企业十 合作组织十农户“经营模式,营造林草行业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
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创建并认定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林草产品优势区、示范园区,推动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动林草加工业精深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产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技术研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产品质量监测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集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着力发展新兴业态。依托林草特色优势资源和最新科研成果,加强前瞻布局,优化政策组合,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基础好、空间大、后劲足的新兴产业。重点挖掘林业生物质能源、林业新材料、森林食品、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产业发展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
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推广订单购销、定制生产、认养托管、网络营销等新模式,促进林草产业上游下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林草资源多重价值,促进林草产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金融、建筑、医药、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在融合中同步增值、协同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苗、草种等种植,统筹推进林下产品采集、经营加工、森林游憩、草原旅游、康养等多种森林草原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产业规范发展。 |
三、保障有力,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资源利用政策,优化财政金融投入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市场体系建设和品牌培育,优化林草产业管理和服务,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保障重点
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保障重点 |
完善资源管理政策。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推动 落实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管理规定,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 方公益林适当发展林下经济。允许对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进行评估后,依法依规调整林种,种植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 的木本粮油树种。鼓励调整优化现有木本粮油品种结构。 |
优化财政金融投入机制。 发挥财政投入资金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林草产业。 增加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规模, 建立林草产业贷款贴息制度, 按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一予以贴息。 将林草产业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范围。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草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企业债券, 通过制度创新, 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林草产业, 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 探索建立经济林保险制度, 提高经济林基地抗风险和保障能力。 改善林业草原生产经营条件, 为社会资本进入山林草原营造更好环境。 |
着力打造品牌。 组织实施林草品牌建设行动计划, 实施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认证建设工程, 引导和培育一批优质品牌、著名品牌。 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 建立品牌管理体系。 发挥现有中国名牌、 驰(著)名商标、 绿色食品、 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 |
健全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企业、 合作社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民、 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增加农牧民经营收益。 完善林草产品产销对接机制, 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推进 “ 互联网+ ” 与林草产品产销高度融合,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构建仓储、 物流配送体系。 充分利用会展等展销平台,加大生态产品宣传推介, 提升市场认可度、 信誉度, 增强竟争力。依托产品主产地和重要集散地, 引导培育发展区域性产品交易市场。 |
优化林草产业管理和服务。 精简和优化林草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策法规、 科技支撑、 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 健全企业家参 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为林草产业发展建言献策。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林草社会组织发展, 指导行业协会 等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 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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