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小家电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管理。目前小家电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行业的宏观管理,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等事项。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
3、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作为目前家电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组织,该协会由家用电器行业的制造商企业、零配件和原材料配套企业等自愿组成。协会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具体包括参与政府有关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研究,组织开展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数据统计调查,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组织和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开展协会标准的制订工作;促进品牌建设,推进产品质量的提高;组织开展新技术的交流与推广,推进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促进国内、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维护企业在贸易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等事项。
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小家电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2 年 9 月 | 国家质检总局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识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
2022 年 3 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 |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
2022 年 3 月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 问 题 的规定(一)》 | 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
2021 年 4 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 | 《网络直播营销管 理办法(试行)》 |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 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2021 年 4 月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 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应符合限量规定,包括 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等用于 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
2021 年 4 月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为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广告业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 律 |
2021 年 3 月 | 市场监管 总局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 |
2020 年 10 月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 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规,做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
2020 年 11 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认证认可条例》 | 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2018 年 12 月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 | 对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进行 规范 |
2018 年 8 月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 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线上销售为主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小家电行业扩充产品品类、提升产品质量、创造自主品牌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具体如下:
小家电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1 年 5 月 | 中国家用电 器协会 | 《中国家电工业“十 四五”发展指导意 见》 | 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家电工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持续提升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 |
2021 年 1 月 | 商务部、发 改委等十二 部门 |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 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激活家电家具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 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 |
2020 年 10 月 | 中共中央 |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全面促进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 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 健康、安全发展,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
发改委、科技部 | 2019 年 4 月 | 《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 推进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对家用电器、汽车、建材等主要产品,基于绿色技术标准,从设计、材料、制造、消费、物流和回收、再利用环节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推动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
2019 年 1 月 | 发改委 |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 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明确有条件的地方 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 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 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促进家电产品更新 换代,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 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 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
2018 年 3 月 | 工信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 《家用电器行业实施“三品”战略蓝皮书》(2017) | 系统剖析了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品种、品质、 品牌的现状、特点和问题及家电企业实施 “三品”战略的变化和成效,总结优秀企业 经验,推动家用电器产业进一步升级发展 |
2018 年 1 月 | 国务院办公 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 明确了六大政策助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信管理;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等 |
2017 年 1 月 | 商务部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 提出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
2016 年 12 月 | 商务部、网 信办、发改 委 | 月 《电子商务“十三 五”发展规划》 | 以新理念引领发展,激发电子商务市场活力,不断拓展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积极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创业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坚持通过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开放、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
2016 年 9 月 | 国务院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 提升规划(2016- 2020)》 | 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 大团队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 开展家用电器产品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 等 |
2016 年 8 月 | 工信部 | 《轻工业发展规划 (2016 年-2020 年)》 | 推动家用电器工业向智能、绿色、健康方向发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家电产品性能、可靠性和工业设计水平,提高中国家电产品美誉度 |
2015 年 11 月 | 国务院 |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 指导意见》 | 加快推动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 升级,瞄准国际标准和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发展 |
2015 年 5 月 | 国务院 | 《中国制造 2025》 |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设备和产品,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智能家电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
2011 年 11 月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 《中国家电产业技术 路线图》 | 对社会和市场需求、产业目标、技术瓶颈进行分析,从节能、低碳环保、性能及可靠性、智能化等方面编制了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 |
2011 年 1 月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 行业自有品牌建设的 指导意见》 |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发挥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和市场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加强国际合作,充分运用全球资源,促进优势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坚持以政策为引导,综合运用指导和规范等方式,为自有品牌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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