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部兽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各单位的主要职能情况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能 |
国家发改委 |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等。 |
生态环境部 |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等。 |
住建部 |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 |
农业部兽医局 | 织拟定兽医及兽药、兽医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起草兽医、兽药管理和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国家能源局 |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 制订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及其技术经济政策研究;评估、审查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及科研成果。协会下设生活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建筑垃圾管理专业委员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保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订国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与推广。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颁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02 年发布2014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该法律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989 年发布2014 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该法律对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
2008 年发布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设施,建立分类回收再利用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家庭垃圾回收利用率。 |
1995 年发布 2020 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该法律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做出了相关规定,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建设和关闭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等。 |
1984 年发布 2017 年修正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该法律对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 施、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水污染事故处置、相关法律责任等做出 了相关规定。 |
1987 年发布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该法律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文件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期。良好的环境政策以及稳定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带来了行业的发展机遇,严格有效的监管将推动行业升级发展。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文件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05 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 | 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
2007 年 | 住建部 | 《城市生活垃圾 管理办法》 CJJ64-2009 | 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理、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的市政活动。出台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卫生。 |
2009 年 | 住建部 | 《粪污处理厂设 计规范》 | 为使我国城镇的粪污处理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卫生防疫的目的。 |
2010 年 | 国家发改委、 住建部、生态 环境部、农业 部 | 《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说明了在选定地区进行的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通过制定适当的政策、标准和监管体系,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形成产业链并提高这些地区的无害化处理产能。 |
2010 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 明确并完整地宣告应适当收集和运输餐厨废 弃物,并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开发和经营模式。 |
2011 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提出了要深刻认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 重要意义,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全 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强化 监督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 导。其中强调要对住宅和公共区域的餐厨垃 圾进行分类并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回收。 |
2012 年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 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健全制度建设,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2013 年 | 住建部 |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 技术规范作为中国首部餐厨垃圾处理标准,推动了模型项目的行程并实现了餐厨垃圾管理行业的标准化发展。 |
2013 年 | 农业部 |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 该条例规定建立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长效机制,以预防潜在污染和动物疾病的传播,提高食物安全并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
2013 年 | 农业部 |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 该条例规定建立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长效机制,以预防潜在污染和动物疾病的传播,提高食物安全并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
2014 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 意见旨在全面促进对病死牲畜和禽类的无害 化处理,以及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 应按规定建立病死动物的无害化收集和处理 体系,并组织建设处理设施,加强无害化处 理体系的建设。另外,为确保处理设施的正 常运营,已扩大了对无害化处理公司的补助 范围。 |
2016 年 | 财政部 |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 | 通知规定,针对公共服务领域,如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所有地区均应强制性采取PPP模式新建项目,且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特别建设资金支持。对于中央财政提供支持的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各地应强制执行PPP模式的鉴别和示范,鼓励PPP模式的试点应用,密切关注项目经营情况并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 |
2016 年 | 环保部 | 《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规划 纲要》 | 纲要号召在2020年之前建成60-100个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区。纲要还提出,通过敦促地方 机构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总账 体系、摸清受损生态系统的类型和分布情况等措施,推动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控制 措施。 |
2016 年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计划要求加快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回收设施的建设,并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计划估计,到2020年末,特定城市的城市固体废物可实现有效分类,回收率可达35%。同时,这些城市还有望在十三五计划末建成综合的餐厨垃圾收集和回收体系。 |
2017 年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 |
2017 年 | 环保部 | 《建设项目环境影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 对于应填写并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应根据办法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相关备案手续。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2017 年 | 环保部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 计划旨在推动标准体系的修订,加大在研项目的推动力度并围绕排污许可及水、气、土等要素,制定和修订一批关键标准。 |
2017 年 | 财政部、农业部 |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 意见阐明了有关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分 配、推动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以及有效降 低动物疾病传播风险的若干意见。有关动物 疾病防控的财政支持政策包括强制疫苗补 贴、强制扑杀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补贴。 |
2017 年 | 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 | 《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 模式的通知》 |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PPP工作制度规范体系,防止变相举借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深入推进相关领域内PPP改革。以提升效率为导向,增强相关领域内项目融资能力,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
2017 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提供行业的创新能力,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有效供给。 |
2017 年 | 农业部 |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 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
2018 年 | 商务部 | 《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 |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履行餐饮标准,制定并完善环境标志体系并阐明了对餐厨垃圾收集、地沟油处理和安全排放的要求。 |
2018 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 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 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
2019 年 | 中共中央、国 务院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到2035年,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应得到有效保护。具体措施包括实施与生态系统有关的重大保护和恢复项目,发展生态走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区域合作能力建设,加强对废物跨境转移的控制,提高解毒水平,减少固体废物量,从固体废物中进行资源回收;采用大湾区的创新,绿色和低碳发展模式。 |
2019 年 | 住建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目前参与家庭垃圾分类试点计划的46个主要城市应建立一个系统,在2020年前对其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到2022年,地级以上的每个城市至少应有一个区的所有家庭垃圾被分类,到2025年应该有自己的家庭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 |
2019 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 | 加强养猪场(户)防疫监管;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生猪产地检疫管理;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动物防疫责任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 |
2019 年 | 国务院 | 《政府投资条例》 |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将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
2019 年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 《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 鼓励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创新“科学+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清洁取暖、海绵城市、高效节能电器、清洁能源替代、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探索绿色技术创新与政策管理创新协同发力,实现绿色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
2019 年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 《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 |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集聚化、 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为导向,以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着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 新,探索大宗固体废弃物区域整体协同解决方案,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2020 年 | 住建部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地级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2021 年 | 科技部 |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鼓励国家高新区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能源低碳化、废物资源化原则,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绿色建筑等改造。支持企业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加强生产制造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优化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 |
2021 年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 的通知》 | 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
2021 年 | 国务院 | 《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 的指导意见》 | 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
2021 年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 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我国 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 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快 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 能源。 |
2021 年 | 国家发改委、 住建部 |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 规划》 | 部署了10个方面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快完善 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试点示范、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
2021 年 | 生态环境部等 多部门联合印发 |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 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
2022 年 | 国家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 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国家 卫生健康委 |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1、到 2025 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 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 65%左右。2、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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