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民用航空产品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和民航局,军用航空产品的主管部门是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和国家保密局。发行人主营的航天类产品之中,民用航天产品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军用航天产品的主管部门是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和国家保密局。
各主管部门的监管体制如下
主管部门 | 职能 |
工信部 | 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
民航局 | 主要负责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民航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等。 |
国防科工局 | 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整合工作;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外资利用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确保军备供应的需求;拟订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生产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等。 |
装备发展部 | 主要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着力构建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 |
国家保密局 | 指导、协调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会同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对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的审查认证。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法律法规
民用航空产品制造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等,其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及相关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做了相关规定,并重点明确了民用航空产品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材料、零部件等的设计和生产的批准以及对相关证件持有人的管理。军用航空产品制造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等,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业的保密资质管理、行业准入、军品质量管理、国防科研管理、军品采购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要求。
民用航天产品制造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民用卫星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对民用卫星等民用航天产品的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总结评价等事宜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军用航天产品制造业务涉及的相关主要法律法规与军用航空产品涉及的基本相同。
2、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民用航天产品制造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为规范和推动航空航天制造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行业政策。
相关的民用航天产品制造行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2年1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促进重大装备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研发,推进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千兆光网建设,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 |
2022年6月 | 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 稳步推进卫星遥感网建设,开发应急减灾卫星综合应用系统和自主运行管理平台,推动空基卫星遥感网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管理中的应用;构建基于天通、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的卫星通信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通信卫星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综合应用;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 |
2022年1月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 | 全面建成航天强国;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航天重大工程为牵引,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大力发展空间技术与系统,全面提升进出、探索、利用和治理空间能力,推动航天可持续发展。未来五年,中国将持续完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推动遥感、通信、导航卫星融合技术发展,加快提升泛在通联、精准时空、全维感知的空间信息服务能力。 |
2022年1月 |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 | 《“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 | 提出2035年民航将实现从单一航空运输强国向多领域民航强国跨越的战略目标,实现民航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预期航空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2019-2025年期间年均增长分别达到5.2%和5.9%。 |
2021年12月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 |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 | 将“固定翼飞机与直升机、机载设备”列入目录 |
2017年1月 | 国家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将民用飞机、航天器及有效载荷、卫星通信系统等列入目录 |
2015年10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 | 《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 | 提出分阶段逐步建成技术先进、自主可控、布局合理、全球覆盖,由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航定位三大系统构成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 |
2013年9月 | 国务院 |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提出大力创新发展导航、通信等多模融合芯片和天线核心部器件 |
2012年7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积极支持国产民用飞机制造,鼓励民航业与航空工业形成科研联动机制等 |
2006年2月 | 国务院 | 《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 将大型飞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项目确定为重大专项计划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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