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的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光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国家能源局作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主要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制定能源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等。
国家工信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我国光伏行业采取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系行业主要自律组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由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完善光伏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内公平竞争,推动会员单位间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政企沟通桥梁作用等。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光伏行业作为国家“双碳”计划的重要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十四五”期间为平稳度过碳达峰关键期,国家密集出台系列光伏发电扶持政策,例如2021年12月国家工信部等五部委印发的《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2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明确提出鼓励光伏与建筑、交通、工业等场景的进一步融合,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提出明确的光伏发电装机量目标,助力光伏行业加速发展。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实施时间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
2018年10月26日修订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2018年10月26日修订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2010年4月1日修订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行业主要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2年9月 | 国家能源局 |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 |
2022年5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
2022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应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本行政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
2022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
2021年12月 | 国家工信部、国家住建部、国家交通部、国家农业部、国家能源局 |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融合发展、快速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为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
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
2021年9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
2021年5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并完全自愿,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 |
2021年6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 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
2021年5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度电补贴额度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年相关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执行 |
2021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深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
2021年3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
2021年2月 | 工信部 |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 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
2021年3月 | 国务院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
2021年2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合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2021年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
2020年3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降低工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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