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高性能电解铜箔行业目前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IAPS)、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等。
1、行业主管部门
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在原电子工业部的领导和组织下于1991年成立的,是由从事电子材料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总结交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验;协调行业内部和本行业与相关行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企、事业的技术进步,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分支机构,成立于2008年4月,公司时任总经理马德福先生系第一届理事会六名理事之一,协会是由全国铜箔行业二十多家铜箔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的设备、配件、原材料生产企业、海外在中国国内的铜箔及设备的代理商、从事铜箔技术及设备研究的有关科研院所以及设计、信息机构等共40余家单位组成,是由民政部批准的全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IAPS)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资源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开展对行业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开展对产品的质量检测、科技成果的评价及推广工作等。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是由印制电路PCB、覆铜板CCL等原辅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部分电子装连SMT和电子制造服务EMS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下属九个国家二级分会。协会发动广大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参与海关用语和单耗的制订;编辑出版印制电路信息报刊和专业书籍;每年主办国际电子电路展览会、国际PCB信息/技术论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各类讲座;进行行业调查及每年公布“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发布每年度产业发展报告等。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行业,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发展下游印制电路板与锂电池行业,电解铜箔产品作为关键战略材料亦不断受到重点支持,具体如下:
铜箔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2.02 | 工信部 |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将电子铜箔列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重点之一 |
2016.06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 将高性能铜箔列为关键基础材料,着力发展精深加工 |
2016.10 | 工信部 |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将覆铜板及集流体用超薄铜箔列为有色金属电子材料发展重点,铜箔和多孔铜箔列为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发展重点 |
2017.03 | 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将电解铜箔列为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重点产品 |
2018.09/2019.12 | 工信部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 | 连续两年将极薄铜箔纳入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纳入关键战略材料 |
2019.10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将高性能铜箔材料列入鼓励类产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5.03 | 工信部 | 《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的通知》 | 提出关键基础材料工程化、产业化,重点支持高频覆铜板、片式电容器用介质材料等方向,提升材料保障能力,将高频覆铜板作为信息高速化时代的基础材料,列为产业化的重点方向之一 |
2016.11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提出“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推动印刷电子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
2017.01 | 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2.2.3新型元器件”中包含了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包括刚性、挠性、刚-挠性印制路板、印制电子、埋置元件电路板及光电印制板)、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特种印制电路板(包括高多层背板、LED用印制电路板) |
2019.11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将“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制造”列入鼓励类 |
2020.05 | 国务院 |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 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
2020.09 | 工信部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提出将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 |
2021.01 | 工信部 |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将高频高速、高层高密度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封装基板、特种印制电路板纳入重点产品高端提升行动,将应用于5G、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市场的特种印制电路板纳入重点市场应用推广行动,将高端印制电路板材列为需要突破的关键材料技术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铜箔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类型 |
2015.04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以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
补贴政策 |
2016.12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包括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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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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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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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采取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措施,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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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将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等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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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22年购置补贴政策维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续驶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门槛不变;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2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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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明确指出动力电池是电动汽车的心脏,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 产品性能、产业规模、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突破作出了相应要求,并制定了相关目标 |
产业政策 |
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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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
《“十三五”材料领域 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将锂离子电池列为先进能源材料,推动该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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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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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 |
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财政部科技部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将100MW级锂电池储能系统等锂电储能技术列为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受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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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 |
工信部 |
《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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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 |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
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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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
国务院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我国 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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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
中央财经委员会 |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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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
发改委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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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 |
发改委能源局 |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
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 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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