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主要能源之一,为促进煤炭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在2012年之前我国相关煤炭政策大多都是促进煤炭产能增长,但在2012年到2020年,由于前期产能的放量和经济增长的放缓,煤炭产能出现过剩现象,所以在这一段时间,相关的政策大多都是去产能,到2021年,随着去产能任务的完成,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来确保先进产能释放和安全生产。
我国煤炭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 从2016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
2016年 | 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持续的通知 | 全国煤矿自2016年期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原330日),将煤矿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产能。 |
2017年 | 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 未经核准擅自开工的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建停产;已核准在建煤矿项目鼓励停建或缓建,十三五期间暂不释放产能;从2016年期的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 |
2018 | 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力争化解过剩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确保8亿吨左右煤炭去产能目标实现三年“大头落地 |
2019年 | 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 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供应;晋陕蒙等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增供责任,加快释放优质产能。 |
2019年 | 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 | 力争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华北、西北地区(不含南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基本退出。 |
2020 |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2020年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
2021年 | 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 | 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在202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煤矿,不需要提前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可采用承诺的方式进行产能置换。 |
2021年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
2021年 | 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重点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等进行普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 |
2022年 | 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 | 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满1年后,可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方式提高产能规模;核增产能形成的新增产能必须全部按国家政策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
2022年 | 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 |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对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
2022年 |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统筹资源接续和矿区可持续发展,有序核准一批优质先进产能煤矿;加快推进在建煤矿建设投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保供产能转化为常态化产能。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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