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汽车内饰件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述部门及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部门及组织 | 职责介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工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调查研究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促进汽车行业市场贸易及延伸服务发展,推动行业国际化进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代表行业参加多双边贸易规则谈判,组织行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汽车产业安全;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建议。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二、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自2018年以来,全球汽车产业开始步入下行态势,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也受到一定影响,国家政策对此迅速做出调整,鼓励居民汽车消费,引导汽车存量较高城市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并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在2022年上半年国内多地停工停产的大背景下,国家及时出台政策鼓励汽车消费,稳定经济发展;此外,国家继续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针对新能源汽车延续购买补贴政策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并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国家对汽车产业的支持,有利于汽车消费市场信心的恢复,也有利于带动汽车内饰件的发展空间,为行业整体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此外,针对汽车产品结构转型发展,国家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鼓励配套基础零部件市场自主创新发展,为汽车内饰件的需求及功能创新带来更大发展空间,也对内饰件企业在研发设计、产品创新方面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不断优化企业前端设计能力的提升,有利于行业向更加集中化、规范化、创新化方向发展。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7年4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发展先进车用材料及制造装备,扩展高性能工程塑件、复合材料应用范围,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
2017年6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 《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 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领域。鼓励汽车企业做优做强。引导汽车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品牌附加值。鼓励汽车企业之间在资本、技术和产能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联合研发产品,共同组织生产。 |
2018年9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碳配额交易制度。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深入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 |
2018年10月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八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
2018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 |
2019年1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 |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 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方案第一条即是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为此,一是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二是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三是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四是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五是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六是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 |
2019年6月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
2019年8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工作。 |
2019年8月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弥补质量短板。 |
2019年10月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鼓励发展1、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铝合金、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2、汽车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3、汽车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无铅焊料等。 |
2019年1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 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限购城市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 |
2020年2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国家部委 |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抓住产业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的目标。 |
2020年4月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1部门 |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
2020年8月 | 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技术逐步应用。 |
2020年10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
2020年12月 |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12部门 |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 通知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其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要求包括: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 |
2022年5月 | 国务院 |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 |
2022年5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观研天下®专注行业分析十一年,专业提供各行业涵盖现状解读、竞争分析、前景研判、趋势展望、策略建议等内容的研究报告。更多本行业研究详见《中国汽车内饰件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