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汽车热系统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汽车热系统同时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73集成电路制造”和“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汽车零部件行业、汽车电子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审批管理投资项目,引导行业技术方向等工作;工信部负责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等工作。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各省级分会系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咨询服务及行业自律管理、专业培训等。
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为规范及鼓励汽车零部件行业和汽车电子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电子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指导方针,旨在提升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国际竞争力,尽快进入国际汽车零配件供应链体系。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23年1月 | 中汽协 | 《2022年汽车工业产销情况》 | 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 |
2022年9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2022年7月 | 商务部等十七部门 |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
2022年5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2022年1月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部委 |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
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
2020年1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
2020年6月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监总局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
2020年4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2020年4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 |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 |
2020年2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 |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智能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发展智能汽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拥有智能汽车发展的战略优势 |
2019年6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2018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 | 《汽车产业投资规定》 | 智能汽车领域重点发展复杂环境感知、新型智能终端、车载智能计算平台等关键性技术,车载传感器、中央处理器、专用芯片、操作系统、无线通讯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和系统 |
2018年12月 | 工信部 |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 2020年后,技术创新、标准体系、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和安全保障体系将全面建成,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和5G-V2X逐步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人-车-路-云”实现高度协同 |
2017年9月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乘用车企业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报送其生产、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开展积分转让或者交易 |
2017年4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突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中国制造2025》 | 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
2014年8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2014年6月 | 工信部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 逐步突破智能卡、智能电网、智能交通、卫星导航、工业控制、金融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关键集成电路及嵌入式软件,提高对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支撑能力 |
2012年6月 | 国务院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 | 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汽车电子企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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