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供应是一种城市公用事业,涉及将能源转化为热能并供应给用户。热力供应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用煤炭、油、燃气等能源,通过锅炉等装置生产蒸汽和热水,或外购蒸汽、热水进行供应销售、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我国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鼓励推广应用热泵技术,支持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采暖。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我国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5月 | 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 | 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 | 鼓励企业加快研制新型热源和清洁能源机型,提高机具热能转化效率。 |
2023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 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加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煤电、气电、风光电互补。新建项目应优先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 |
2023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 | 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研究太阳能供热在炼油过程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优先采用公用电、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
2023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 鼓励干化和焚烧联用,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 |
2024年1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因地制宜采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继续推进散煤、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
2024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 | 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 | 严格落实公共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等用能规定,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推广水、电、热、气“四表合一”,加快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调峰填谷。 |
2024年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重点发展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以化固碳等产业耦合模式,以及冶金和建材等行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向城镇居民供热等产城融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城市”。 |
2024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 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鼓励推广应用热泵技术,支持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采暖。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
2024年4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 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 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热能、水、化学品循环利用技术,提高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水平,引导消费者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紧密对接、高效匹配供给侧与需求侧。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热力供给行业的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持续实施燃气、排水、供水 、供热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分批次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部分省市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一)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 | 2023年1月 | 关于支持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落实用水指标,分期实施引黄入呼三期工程。足量保障首府发电、供热及重点生产企业用煤和农民冬季取暖用煤用气需求。 |
吉林省 | 2023年1月 | 关于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意见 | 围绕先进汽车制造项目,超前对供电、供水、供天然气、供热等要素进行配套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
山东省 | 2023年1月 | 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 分类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持续提升煤电行业清洁低碳水平和电网调峰能力。 |
海南省 | 2023年1月 | 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建材等重点行业推进煤炭清洁化改造,探索煤改气,推进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通过集中供热、能源综合利用等途径,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3年2月 | 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强化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领域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 |
黑龙江省 | 2023年2月 | 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 房屋消防、抗震、防雷安全管理和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
安徽省 | 2023年3月 | 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 | 进一步提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 |
贵州省 | 2023年3月 | 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邮政、物流等单位在各部门、单位开展税费征管保障相关工作时应当加强协作,提供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缴费人用水、用电、用气、用热量及物流等信息。 |
河北省 | 2023年4月 | 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023年5月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 |
辽宁省 | 2023年5月 | 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 | 加快推动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拆小并大”,整合转供热企业,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热力供给行业相关政策(二)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河南省 | 2023年1月 | 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监管系统,将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实现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数据共享。 |
河南省 | 2023年5月 |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 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 |
江西省 | 2023年6月 | 江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依职责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应急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 |
山西省 | 2023年1月 | 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气需求,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开辟干熄焦余热发电并网绿色通道。 |
山西省 | 2023年8月 | 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 | 对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行业的新建项目,全部实行竞争性配置。 |
北京市 | 2023年1月 |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 开展燃气、供热、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三年行动,推进370公里管线改造任务,完善地下管线长效防护机制。 |
北京市 | 2023年4月 | 门头沟区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 | 强化能源供应和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及时协调增加域外电力和天然气供应,做好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管网及交通、通信等重要市政设施防寒抗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热力管线跑冒事故和其它生命线系统故障。 |
北京市 | 2023年5月 | 关于加大城市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支持力度的通知 | 注重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智能化供热改造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供热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及实施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现场施工安全,政府投资形成固定资产单独核算,不计提折旧不计提收益。 |
北京市 | 2023年9月 | 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 推动质子交换膜电解制氢、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液态固态储氢、氢氨燃气轮机等一批前瞻性技术突破,实现氢能在交通、工业、发电、供热等多领域全场景示范推广应用。 |
江苏省 | 2023年12月 | 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 | 应当根据需要配套道路、公共管廊,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防洪等设施,提升园区公用基础设施水平。 |
天津市 | 2024年4月 | 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持续实施燃气、排水、供水 、供热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分批次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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