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Green Power)是指利用特定的发电设备,如风机、太阳能光伏电池等,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电能。核电也可以考虑是绿色电力。
我国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了促进绿色电力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适时将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纳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我国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 |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 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
2023年1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 | 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 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实现高比例绿色电力自发自用。 |
2023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 将污水(污泥)处理厂光伏发电、沼气发电等绿色电力纳入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范围,依规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
2024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 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明确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研究完善绿证有效期,简化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流程,持续提高认证及时性和便利性。 |
2024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 | 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 | 支持雄安新区在先进能源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突破,优化峰谷分时电价,参与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绿色电力消纳。 |
2024年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配电网具备更强的承载力,必须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新业态接入需要,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重。 |
2024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 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适时将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纳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绿色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绿色电力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云南省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提出支持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完善和推广绿色用电凭证,研究推进绿色电力跨境交易,探索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
部分省市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海南省 | 2023年1月 | 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探索节能量有偿收储和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
河北省 | 2023年1月 |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推动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支持数据中心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
云南省 | 2023年3月 | 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 支持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完善和推广绿色用电凭证,研究推进绿色电力跨境交易,探索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 |
山西省 | 2023年1月 | 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等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
山西省 | 2023年2月 | 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引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绿色电力就地消纳,提升电力系统综合效率,有效支撑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
山西省 | 2023年6月 | 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继续完善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鼓励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
湖南省 | 2023年12月 | 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 | 建立完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与统计体系,研究企业碳排放量核算中扣减绿色电力的具体实现方式,加大认证采信力度,引导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3年12月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长期分时段交易规则,在参与区内新能源电力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双边绿色电力交易,通过 绿色电力 交易实现 100%绿色用能。 |
天津市 | 2023年12月 | 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 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开展绿色电力碳排放核减,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
上海市 | 2024年3月 | 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 | 积极推动绿色电力开发利用。有序推动本地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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