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passenger vehicle)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我国乘用车行业相关政策
为推动乘用车发展,我国一系列发布了行业政策,如2022年国务院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我国乘用车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科技部等 | 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 | 协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成渝地区携手打造世界级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及相关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氢能、高端口腔设备器材、军工智能装备、医用同位素及放射性药物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
2023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 培育汽车出口优势。各地方、商协会组织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引导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鼓励中资银行及其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汽车企业在海外提供金融支持。各地方进一步支持汽车企业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在海外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方面的能力。 |
2023年7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 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
2023年12月 | 商务部等9单位 | 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 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 |
2024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任选一种或几种)应用试点(具体推荐功能参考附件1)。选取部分公交线路(含BRT),实现全线交通设施联网识别和自动驾驶模式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智慧乘用车试点,部分可实现无人化示范运行;完成不少于10个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每个停车场不少于30个车位支持自动泊车功能;部署不少于50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试点,部分实现特定场景下自动化示范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低速无人车试点,实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功能的示范应用。 |
2024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 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
2024年3月 | 国务院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
2024年3月 | 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 |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等能源消耗量限值标准升级。 |
2024年3月 | 商务部等14部门 |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乘用车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乘用车行业的发展,比如安徽省发布的《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部分省市乘用车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6月 | 山西省 |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规划 | 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企业和特定车型企业开展换电业务,区分乘用车、物流车、重卡等类型,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围绕矿场、园区、城市转运等场景,开展城市、企业、园区试点示范。 |
2023年7月 | 上海市 |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
2023年9月 | 吉林省 | 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 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
2024年4月 | 广东省 | 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
2024年4月 | 山东省 | 山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大报废换新支持力度。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非营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国家相应政策标准予以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支持非营运乘用车置换更新。 |
2023年1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 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 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稳住汽车消费,支持五 个地级 市对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最高给予 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最高给予4000元/辆补贴。 |
2024年4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落实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 |
2023年 9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7 年) | 利用整车资质做大整车增量。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引入国内整车头部企业来津布局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 |
2024年4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
2024年4月 | 江西省 | 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等国家标准。 |
2024年5月 | 安徽省 | 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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