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是指电力市场中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竞价等方式进行电力商品买卖活动。
我国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为推动电力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规范绿证交易制度,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具体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建立跨省区绿证交易协调机制和交易市场。
我国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7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支撑绿色电力交易。在电力交易机构参加绿色电力交易的,相应绿证由核发机构批量推送至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交易合同或双边协商约定将绿证随绿色电力一同交易,交易合同中应分别明确绿证和物理电量的交易量、交易价格。 |
2023年7月 |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 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
2023年8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实施市场内部自律管理,督促市场成员签订自律公约,充分发挥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收集掌握电力市场相关问题线索,协助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促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监督和纠正扰乱电力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
2023年10月 | 国务院 | 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 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 |
2023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 优化省间交易机制。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继续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2023年底前具备连续开市能力。推动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频次逐步提高,加强与省间现货协调衔接,探索逐日开市、滚动交易的市场模式。 |
2024年1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 |
2024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 规范绿证交易制度。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具体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建立跨省区绿证交易协调机制和交易市场。 |
2024年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健全多时间尺度和多层次电力市场,满足多元化需求。创新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为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主体开展直接交易创造条件。 |
2024年5月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电力交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电力交易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打破省间交易壁垒,稳妥推进省间中长期、现货交易,扩大市场范围,加强省内市场与区域、国家市场的协同运行。统筹计划与市场衔接,推动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健全调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
部分省市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云南省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 | 服务构建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深化创新跨境电力交易“云南模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力交易规则体系,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电力交易中心。 |
2023年6月 | 河南省 | 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支持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时,按照我省火电机组第一档调峰辅助服务交易价格优先出清,调峰补偿价格报价上限暂定为0.3元/千瓦时。 |
2023年8月 | 河南省 | 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电力规划,加快电网设施建设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电网企业要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用电报装程序,压减办电时间,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 |
2023年12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长期分时段交易规则,在参与区内新能源电力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双边绿色电力交易,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实现100%绿色用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自主开展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证组合方式,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自身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 |
2023年12月 | 湖南省 | 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 | 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打破省间交易壁垒,稳妥推进省间中长期、现货交易,扩大市场范围,加强省内市场与区域、国家市场的协同运行。统筹计划与市场衔接,推动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健全调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 |
2023年7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 支持新能源租赁储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租赁集中式独立储能实现储能配置要求的,优先并网消纳。建立健全集中式独立储能项目租赁容量机制,项目容量应在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登记并公平开放,面向全市新能源企业租赁使用,原则上租赁合同有效期应不低于3年,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独立储能电站企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作为新能源企业配置储能容量和项目并网的依据,新能源租赁的独立储能最迟可在新能源项目并网半年内投运。 |
2023年12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 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
2024年3月 | 上海市 | 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 | 有序推动本地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合理布局新增和扩建市外清洁能源通道,进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引入力度,增加本市绿电供应总量,并提高市场配置的比重。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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