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是指对矿业活动导致的生态系统破坏进行修复,包括对矿业废弃地的污染修复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矿区自然资源,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试点示范。
2023-2024年我国矿山生态修复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11月 | 国务院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
2024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 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2024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对污染程度严重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展污染治理,按照“先治污、再修复、后评估”的原则,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
2024年4月 |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门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 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依法开采的矿山,要执行最严格标准规范,严格落实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减缓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地影响的措施。 |
2024年4月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积极为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等具备固碳作用的标的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开展矿山、土壤等生态修复责任保险,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丰富保险供给。 |
2024年8月 | 自然资源部 | 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 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
2024年9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 煤炭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
2024年9月 | 生态环境部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 | 支持推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整治尾矿库、丹江口库区上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风险隐患。 |
2024年10月 |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 | 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支持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矿区自然资源,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试点示范。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新建矿山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准入手续,一般应采用皮带长廊、水运、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鼓励采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矿山机械。新建露天矿山严格落实矿山粉尘防治措施,建设扬尘监测设施。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2023-2024年部分省市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山西省 | 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 | 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对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和土壤、水体污染治理。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有效缓解能矿空间与生态空间高度重合矛盾。到2035年,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全部完成。 |
2023年3月 | 山西省 |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 实施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
2023年6月 | 山西省 | 山西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 |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预防保护。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加快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
2023年6月 | 河南省 | 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推进总干渠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深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
2023年7月 | 河南省 | 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综合监管,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查只开采不治理、非法采矿问题,坚决遏制非法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到2025年,完成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其中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8.65万亩。 |
2023年2月 | 江西省 | 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 | 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加快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钨矿、煤矿等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完成现有514座、面积1417.42公顷的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任务。 |
2023年7月 | 江西省 | 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 | 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对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各类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
2023年8月 | 湖南省 |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持续开展露天矿山修复治理,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2023年10月 | 山东省 | 山东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 |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绿化、矿山修复、湿地保护、城市更新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形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力。 |
2024年3月 | 安徽省 | 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 | 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原则,完成300个以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增发国债项目28个。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激励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必要的改扩建采矿用地、用林需求。 |
2024年4月 | 广东省 | 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 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 |
2023年3月 | 云南省 | 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 | 完善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增强对全省各类矿山、临时用地复垦等工作的全链条监管。 |
2024年4月 | 云南省 | 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
2024年4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持续深化贺兰山东麓及中南部地区建筑石料等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修复,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
2024年5月 | 海南省 | 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加快生产矿山恢复治理,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新建矿山按照有关要求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 |
2024年5月 | 浙江省 |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新建矿山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准入手续,一般应采用皮带长廊、水运、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鼓励采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矿山机械。新建露天矿山严格落实矿山粉尘防治措施,建设扬尘监测设施。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观研天下®专注行业分析十二年,专业提供各行业涵盖现状解读、竞争分析、前景研判、趋势展望、策略建议等内容的研究报告。更多本行业研究详见《中国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24-2031年)》。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