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用电企业直接对接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能,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
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为完善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2023-2024年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 推动普及用能自主调优、多能协同调度等智能化用能服务,引导用户实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策略,大力促进智能化用能服务模式创新,拓展面向终端用户的能源托管、碳排放计量、绿电交易等多样化增值服务。 |
2023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 | 支持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利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面向国家枢纽节点内部及国家枢纽节点之间开展算力电力协同试点,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提升数据中心集群电力供给便利度,充分利用数据中心闲时电力资源,降低用电损耗及算力成本。 |
2024年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研究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协调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建设。 |
2024年2月 | 国务院 |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 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
2024年5月 |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 |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 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推动LNG、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沿海、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船舶试点应用,支持船舶探索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试点应用,逐步扩大绿电、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 |
2024年5月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
2024年8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
2024年9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 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
2024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绿证绿电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提高“东数西算”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
2024年11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 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稳定发展,比如2024年7月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绿电绿证交易、碳资产交易、碳足迹认证等服务方案。
2023-2024年部分省市绿色电力交易行业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广东省 | 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使用绿电等清洁能源,提高企业绿色贸易能力和水平。 |
2023年3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 在宁东基地实施一批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重点项目,推进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绿电园区”试点示范,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 |
2023年6月 | 贵州省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加快完善贵安新区重大电力设施布局,综合采取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绿电交易等方式,确保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
2023年6月 | 山西省 |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完善绿电交易体系,增强并规范电力交易品种,积极扩大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电力的使用。 |
2023年3月 | 天津市 | 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鼓励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自建光伏、风电等绿电项目,实施绿色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并网。支持企业利用合作建设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实验区。 |
2023年8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 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可核减其购买使用的绿电,不计入企业碳排放履约总量。 |
2023年10月 | 山东省 | 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 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 |
2023年7月 | 北京市 | 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 | 率先建立绿电消纳碳市场补偿机制,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加大绿电消纳力度。 |
2023年11月 | 北京市 | 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支持光储充检、光储充换、车网互动(V2G)等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以服务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加绿电消纳、提升电网资源调配能力为重点,打造“车-桩-位”一体化创新解决方案;鼓励新型充电设施参与电网负荷调控,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 |
2023年12月 | 湖南省 | 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 | 建立体现可再生能源绿色价值的交易机制,研究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运行机制,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建立完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与统计体系,研究企业碳排放量核算中扣减绿色电力的具体实现方式,加大认证采信力度,引导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 |
2024年1月 | 吉林省 | 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 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完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参与碳排放权、绿电、绿证交易。 |
2024年2月 | 江苏省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扩大绿电来源,明确带补贴项目可在交易电量部分不领取补贴的情况下参与绿电交易,完善绿电交易价格机制。 |
2024年2月 | 安徽省 | 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 探索绿电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提升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可控负荷的协调控制、智能计量、双向通信、安全防护等技术实现能力。 |
2024年7月 | 上海市 | 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绿电绿证交易、碳资产交易、碳足迹认证等服务方案。 |
2024年8月 | 上海市 |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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