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Green Power)是指利用特定的发电设备,如风机、太阳能光伏电池等,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电能。
我国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绿色电力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我国绿色电力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 推动普及用能自主调优、多能协同调度等智能化用能服务,引导用户实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策略,大力促进智能化用能服务模式创新,拓展面向终端用户的能源托管、碳排放计量、绿电交易等多样化增值服务。 |
2023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 | 面向国家枢纽节点内部及国家枢纽节点之间开展算力电力协同试点,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提升数据中心集群电力供给便利度,充分利用数据中心闲时电力资源,降低用电损耗及算力成本。 |
2024年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研究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协调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建设。 |
2024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 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
2024年7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
2024年9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 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
2024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推进绿证绿电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拓展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推动主要采用绿色电力生产的产品享受绿色金融等政策。 |
2024年11月 | 商务部 | 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 | 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
2025年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 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 |
2025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部分省市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绿色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绿色电力行业稳定发展,比如2024年11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等特殊用户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我国部分省市绿色电力行业相关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 | 省市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3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 在宁东基地实施一批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重点项目,推进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绿电园区”试点示范,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 |
2023年4月 | 贵州省 | 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
2023年10月 | 山东省 | 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 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 |
2023年11月 | 北京市 | 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支持光储充检、光储充换、车网互动(V2G)等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以服务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加绿电消纳、提升电网资源调配能力为重点,打造“车-桩-位”一体化创新解决方案;鼓励新型充电设施参与电网负荷调控,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 |
2023年12月 | 湖南省 | 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 | 在电源侧,保持风电产业中部高地,形成以中车株洲所、三一重能和哈电风能等为代表的风电整机和零部件产业集群,促进省内风电装备企业在全国市场的份额占比稳中有升。 |
2024年2月 | 安徽省 | 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 探索绿电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提升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可控负荷的协调控制、智能计量、双向通信、安全防护等技术实现能力。 |
2024年4月 | 江西省 | 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结合实际推进水电、风电、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
2024年4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垃圾发电、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
2024年6月 | 山西省 |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 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有序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和多能互补发展。 |
2024年7月 | 云南省 |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 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大型水电站、风电和光伏基地等清洁能源开发项目建设,引导矿产资源、绿色电力能源、高原特色农业、文旅资源、生物资源等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24年11月 | 天津市 | 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大幅提升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持续加强电网建设,推动构建本市“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受电格局。持续扩大外电入津规模,稳步提升净外受电比例。 |
2024年11月 | 广东省 | 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等特殊用户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
2024年12月 | 上海市 | 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 | 参与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可采用租赁容量方式获得储能调峰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
2024年2月 | 江苏省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 扩大绿电来源,明确带补贴项目可在交易电量部分不领取补贴的情况下参与绿电交易,完善绿电交易价格机制。 |
2025年2月 | 江苏省 | 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 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鼓励绿电绿证交易。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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